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参加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实施的年检。通过林州市民*局年度、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公告情况统计,有39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连续两个年度未参加年检,现将这些社会组织名单进行公告,请还未到市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社会组织及时与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或市民中心民*窗口联系(/),并在6月30日前完成相关手续,若逾期未完成,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关处理,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及法定代表人自行承担。
附件:《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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