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疫情防控精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广大退役*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年1月15日起,办理退役*人所有相关业务(包括就业创业、信息采集、伤残评定、优抚保障、烈士抚恤、拥*优属等)暂时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在约定时间内未到场办理的,需重新预约,未预约的不予办理。
二、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前来办理业务的退役*人佩戴口罩(为防止交叉感染,建议自备黑色笔,以便填表使用)。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自觉接受我们为您提供的体温测量服务,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有序办理业务。排队等候期间,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体温异常和无特殊情况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大厅。
三、预约方式:电话预约(当事人需提前一天进行预约,预约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四、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