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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全市食品经营者的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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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致全市经营单位及经营者的一封信

全市广大经营单位及经营者:

值此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保障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注重疫情防控,防范疫情风险。

一、加强经营场所防控措施落实

1.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要佩戴口罩,加强自我防护。

2.门口要有显著警示,提醒顾客和店员佩戴口罩。

3.劝导顾客戴口罩进入,未佩戴口罩的不得入内。

4.大、中型商场、超市要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对每位入场顾客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

5.发现体温异常者及时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

二、加强经营场所消杀

6.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经营场所与生活场所严格分离,防止交叉污染。

7.对经营场所内电梯、购物车、购物篮定时进行消杀。

8.对整个经营场所及出入口每日定期全面消杀。

三、规范价格行为,严格守法经营

9.所有食品明码标价,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确保价格平稳,守法经营,方便群众。

10、严格检查,保证商品质量。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11.严禁销售活禽及现场宰杀销售禽肉等禽类产品。

12.严禁违法违规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13.每日检查食品保质期,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

14.采购、销售肉类要严格查验留存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疫合格证;不得采购、销售来源不明的肉类和肉制品。

15、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全市广大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29日

审核|张国生

采编|郭富林

校对|*霞

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春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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