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21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林重,)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处罚决定书》(49号),林州重机因年报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存在虚假记载被处罚。
林州重机于年4月26日再次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处罚决定书》(1号),两次处罚股民均可提起索赔诉讼。
索赔登记条件
(1)在年4月3日至年11月22日期间购买林州重机(ST林重,)股票,且于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林州重机(*ST林重,)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于年1月1日到年11月15日期间购买林州重机(ST林重,)股票,且于年11月15日之后出售或持续拥有林州重机(ST林重,)股票的受损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