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东聊城李太屯村,到河南林州只有公里,郭刚堂找了24年,终于找到了儿子郭新振。对这个问题来说,养父母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明明知道孩子是拐来的,不仅不报案,反而隐藏着养大。
但是现在却出现3个问题,第一,郭刚堂未来如何与这个被拐24年后又寻回的儿子相处,毕竟中间隔了24年,虽然是亲生父子,但是毕竟中间缺失了20多年的陪伴。
第二,郭新振面对两个家庭,一边是亲生父母,一边是养父母,他要如何做好平衡。第三,当初从人贩子手中买下郭新振的养父母,他要如何面对郭新振以及郭刚堂夫妻。
考虑到儿子在养父母那里一点没有吃亏,也没有吃苦,养父母与奶奶们都对他特别好,有房有车,被当作宝贝,郭刚堂看到这一切,尽管自己吃尽了苦头,但看到儿子生活很幸福,所有的怨气和怒气,也就全部消了,就不可能追究养父母的责任了。
如果看到儿子生活得不幸福,一定会追究他们的责任。而郭新振也认为,养父母和姐姐都对自己非常好,就不准备回山东,而留在河南,亲生父母那里,则经常去看看。这样,两家也就成了一家了,变成一家亲了。
虽然养父母家庭经济条件不错,而且把郭刚堂儿子养的很好,甚至直到亲生父母来找到的那一刻,孩子都还是想继续留在养父养母身边,但这并不代表什么,也不足以弥补犯法的过错,从法律角度来说,养父养母就是知法犯法就是触犯了法律的底线,不管有没有虐待养子,买卖人口就是犯法的,法不容情,这是不争的事实。
就这么轻易的原谅了,只会让这些人贩子更加猖狂,更加藐视法律,对于郭刚堂辛辛苦苦找寻儿子,几十年所遭受的罪,受过的苦难也是不公平的!郭刚堂被迫放弃追究责任,完全是因为他儿子,因为他儿子想留在养父养母身边,说实话,不是很能理解,你说养育了几十年,有亲情,这个确实承认,但是明知道自己是被拐去的,而且也已经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为什么不愿意回到自己亲生父母身边?
郭刚堂可以原谅孩子的养父母,但于法来说,养父母不可以原谅。现在的养父母是犯了法的,不管老郭要不要去告,犯罪事实都是存在的,公安机关都应该追究责任,现在来说是没有相关的消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
我之前经常看倪萍老师主持的《等着我》,每次看都禁不住想流泪,里面有太多被拐的孩子和父母相认的场面,不忍多看,又忍不住不看。但是,除了个别的自己拐走孩子的养父母之外,少有看到收买孩子的养父母被追责的报道。
“养父母”自己也是有孩子的人,是可以体会到痛失爱子的悲痛,却把自己传宗接代的执念建立在别人家庭破碎的痛苦之上,真是残忍!郭刚堂的原谅和理解,是无奈之举,但是这样的买家一定要得到制裁才可以,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如果每个买孩子的人都能得到如此的善待,那拐卖行为就永远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