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诉前调解真是太好了,不仅帮我们追回了货款,还为我们节省了诉讼成本!真的是实实在在为我们企业办事儿啊!”年2月22日,在武陟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经过调解员王萍的悉心调解,原告武陟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州市某建工有限公司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这也是该院为原告讨回的第二笔货款。
原告武陟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州市某建工有限公司系买卖合同纠纷,年4月,原告公司和被告公司签订了合同,由原告为被告供应混凝土用于项目建设,截止年2月,双方公司对账后,被告仍欠原告货款元。原告多次讨要未果,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王萍拿到案卷后,得知被告公司在林州市,为了最大限度防止疫情传播,也为了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首先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被告公司称并非故意拖欠货款,因疫情的冲击,公司的运营受到很大影响,资金链非常紧张,所以才未结清货款。而原告公司是一家小微企业,表示再拿不到货款,公司将面临困境。调解员了解双方实际情况后,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对双方进行电话沟通调解,劝说双方换位思考,耐心释法明理,明确货款数额及履行方式,经过调解员的再三沟通协调,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2月22日,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原告公司和被告公司在武陟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签订调解协议,由被告于年5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混凝土货款元。
“起诉前我们还有点顾虑,虽然想要回货款,但也不想把合作关系闹僵,没想到经过法院的调解,不仅先后帮我们追回了两笔货款,还化解了怨气。”原告公司负责人说道。双方均表示今后将继续合作。
诉前化解矛盾纠纷是武陟县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六防六促”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也是立足司法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该院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不仅有效促使案结事了,解决纠纷不伤和气,更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高效与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