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则新闻刷爆各大网络:郭刚堂先生艰难寻子24年后,在警方的帮助下终于在河南林州找到了被拐多年的儿子郭新振。而郭刚堂正是年刘德华主演打拐电影《失孤》中雷泽宽的原型!
寻子中的郭刚堂看到这则新闻报道我的心情真的很复杂,首先真心替郭先生高兴,高兴他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儿子,更高兴地是郭先生从此不必再颠沛流离,可以过上安安稳稳的日子。另外我也恨人贩子,恨到咬牙切齿,多少家庭因为人贩子而支离破碎,多少父母寻子一辈子无果最后只能遗憾终生。
电影《失孤》剧照平复一下心情。其实在古代也有人贩子,那么古代人是如何处置人贩子呢?
处置贩卖人口的行为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朝。秦国在漫长的统一战争中消耗了很多劳动力,秦朝统一后秦始皇又开始着力修建长城、阿房宫等重大工程,劳动力的不足使得秦朝非常注重人口稳定。根据秦朝法律规定,只要从事人口贩卖行为,不管是主犯还是协同犯,只要抓住一律处死。
从汉代开始,将拐卖人口称为“略卖”,据司马迁《史记》的《季布栾布列传》记载,被封为俞侯的栾布年少时,“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汉代将贩卖人口的行为与盗杀伤人、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并提,并处以磔(zhe)刑(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而且处刑后不准他人收尸。汉朝法律还规定,买家同样要受到处罚,只不过不必受磔邢,但是要服苦役。
汉朝之所以对人贩子重拳出击一是因为汉朝初期民生凋敝,百业待兴经历四年的楚汉战争使得汉朝人口还不足秦朝人口的一半。另一个原因就是汉武帝之妻窦漪房皇后的弟弟窦广国就曾被人贩子拐跑过,虽然二人最终团圆,但发生这样的事情还是让窦漪房对人贩子恨之入骨。
汉武帝之妻-窦漪房到了唐朝朝廷也注意到了人口贩卖对社会的危害,唐律中就有如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意思是把人卖了当奴婢的,直接绞死;卖了当佣人的,流放三千里之外;当作老婆孩子的则坐牢三年。
在明朝,人贩子发明了一种名为“采生折割”的残忍手段。就是将拐卖过来的小孩砍掉四肢或者挖去眼睛并让他们在街头乞讨或卖艺以博取别人的同情达到赚钱的目的。这种现象在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极坏的影响,后来朝廷制定了法律法规对“采生折割”的残忍行为进行了严惩。《明律》卷一九《刑律二·人命·采生折割人》:“凡采生折割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虽不知情,并流二千里安置。为从者斩。”大意就是凡是有“采生折割”这种犯罪行为一律凌迟处死,并没收个人财产用来赔付被害人一家,而且犯人家属即使对犯罪行为不知情也要受流放处罚。这真的是一人犯罪,全家遭殃。
清朝时期,清政府对人贩子的打击力度也是相当大。《大清律例》规定,人贩子贩卖人口一经查出主犯一律斩立决,从犯一律绞立决。不但如此在清朝如果有人敢窝藏人贩子也是要被处斩的,地方政府官员如果对贩卖人口行为视而不见的话也是要被朝廷问责的。
《大清律例》影印版由此可见中国历朝历代对拐卖人口这种行为都是严惩不贷,毕竟孩子是一个家庭的未来,一个国家的未来。猫哥也觉得对待人贩子就要狠一点,不能留半点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