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林州重机()虚假陈述案正在征集投资者索赔,该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符合诉讼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律师参与索赔。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林州重机()索赔案源于公司在年8月20日,因虚假陈述被行政处罚。一年后,又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过立案调查尚未有结果出具,受损投资者需等待证监会查明公司违法情况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投资者方可以此次公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林州重机()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1、在年4月3日至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林州重机()股票,且年11月22日及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2、在年11月15日之前买入股票,且在年11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先登记索赔(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据林州重机()发布的《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98亿元~3.95亿元,由盈转亏。投资者仍可以继续参与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损失,切勿错过索赔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