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林州三孝村原名埋子庄
是《搜神记》记载的埋儿俸母的地方
郭巨(生卒年不详),东汉隆虑(今河南省林州市)人。以孝闻名于世,他“埋儿奉母”的故事被收录东晋干宝编撰的《搜神记》收录。后被选入《全相二十四孝诗选》(即《二十四孝》),因而被人广为传诵。他为了孝敬父母,不惜牺牲自己孩子的举动,也常常为人所诘难。鲁迅曾撰《二十四孝图》来批评郭巨的这一行为。
埋儿奉母,又名“为母埋儿”、“郭巨埋儿”,为中国传统民间故事此故事在东晋干宝所著《搜神记》、宋代《太平广记》、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时期的《彰德府志》等书中均有记载。
三孝村
这就是洹河的源头,天气怪不赖的
因河道硬化岸高水深被称为索命河
三孝不但是安阳最大河流洹河的源头
村中古代门券上还有“郭巨故里”四字
是一个历史厚重和自然优美的小村庄
郭巨墓
在三孝村附近的姚村镇一中校园内
汉孝子郭巨获金处
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妻不敢违。巨遂掘坑三尺余,忽见黄金一釜,上云:“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
然而糟糕的是,传说实际的情况是,郭巨白天是一个孝子,晚上是一个强盗。一次,抢到黄金一釜,自导自演了一套把戏,以埋儿奉母把黄金洗白了。
你瞧这事弄的。
再看看人民对郭巨的评论:
《过东汉孝子郭巨故里》
金朝觐
杀妻可求将,要君乃烹子。
其中热功名,流弊至如此。
异哉汉郭巨,养母埋婴儿。
饼金荷天赐,显著姓名奇。
饭牛藏腹帛,撒粒招群乌。
俶诡标奇节,遂致成矫诬。
嗟彼中庸行,菽水足欢娱。
鲁迅在《二十四孝图》与《后记》中的评论:至于玩着“摇咕咚”的郭巨的儿子,却实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高高兴兴地笑着;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说明云,“汉郭巨家贫,有子三岁,母尝减食与之。巨谓妻曰,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刘向《孝子传》所说,却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给了两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没有到三岁。结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坏下去,常听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那么,该埋的不正是我么?如果一丝不走样,也掘出一釜黄金来,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时我虽然年纪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
明朝李默(《孤树裒谈》卷二)也骂过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译成通顺的白话文,看看当时的人是怎样认识这件事的: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
明戴君恩《剩言》说:“郭巨埋儿以食母,易牙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
明刁包说郭巨“过于好名”
清袁枚说他“大罪也”。
明朝林俊实在看不过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辩》,长篇大套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说你把儿子埋完了回来,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是说不说实话?要说实话,奶奶一气病死了,你郭巨弑母的罪名可就担上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三孝人听见这样的评论有的怒不可遏止,有的不以为然。日本人杀了万中国人,不也没人提了吗?
只管美化自己的村庄,发展旅游,乱中才能取胜,管他们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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