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根据豫*〔〕84号、安*〔〕31号和林编〔〕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原林州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原林州市盐业局(盐业公司)选聘食盐监管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登记表可加客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工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按有关规定在原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办公场所集中公示,公示结束后集中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考核
1、笔试(70分)
笔试内容:《食盐专营办法(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时事*治》、《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卷面总分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卷面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红旗渠网上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具
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考核(工龄分值30分)
工龄分以本人档案为准,按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年3月31日。每满一年计0.75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0.75分计算;不满6个月的计0.分,工龄计算累计30分封顶。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分,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名额和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人、笔试成绩优先确定;如再相同的,以参加工作时间早的确定),并在红旗渠网上公布。
(五)考察
由市工信局派人组成考察组,按照本方案选聘条件所列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逐人提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的报告。
(六)聘用
根据选聘名额、考试考核总成绩、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林州市红旗渠网上和林州市原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办公场所集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局等部门办理相关人事工资手续。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策和规定程序进行,对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严格把关。做到*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处理。本次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原林州市盐业管理局-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
年4月13日
温馨提示:
在林州找工作,上林州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