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参评和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
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豫文明办〔〕20号)要求,经自主申报、组织推荐、测评考核、征求意见等环节,形成了我市拟推荐参评和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有关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安阳市文明办反映。举报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线索明晰。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通信地址和姓名,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年8月27日~8月31日联系-电子邮箱:ayw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