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年专科单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遵照《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
中文名称: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简称:林州建院LZCAT
英文名称:LinZhouCollegeofArchitecturalTechnology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学院河南省招生代码:
第五条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性质为民办,层次为专科,学制为三年,学生毕业合格后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