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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7/6 15:44:00
根据上级通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院治疗的今年6月30日不需做年终结算(职工医保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参保年度),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累加至下一年度进行结算。职工医疗费用已进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的、本次住院费用较高的,参保人员自己要求做年终结算的,须于年6月30日18时前办理出院结算。参保人员年7月1日后出院,按出院时*策报销,累计收取一次起付标准。林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年6月27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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